B. 因遺失或損壞而補領香港身份證
2021-01-02 17:00
根據香港法例,所有傭工必須取得及隨身攜帶有效香港身分證。當身分證遺失,破損,被盜或損壞,請跟從下列程序領取新身分證。

遺失,破損,損壞香港身分證
※ 如果身分證遺失,污損,或損壞,應在十四天內到就近的人事登記處報告,並申請補領。 |
※ 倘持有人在香港以外遺失身分證,她應該在返港後十四日內,到就近的人事登記處報失,並申請補領香港身分證。 |
所需文件
※ 申請人的旅行證件(護照) ※ 現時僱傭合約 |
程序
※ 到達人事登記處後,先在一號或二號櫃檯領取ROP1表格 |
※ 填寫表格 |
※ 將表格交回一號或二號櫃檯,職員隨即派發一個籌 |
※ 帶同該籌到攝影房,拍照及打手指模 |
※ 完成後,等候一會,待職員呼叫名字,職員會發出一紙「申請香港身分證存根」,請保存該存根 |
※ 請依照存根上所列指定日期,帶同存根,返回該人事登記處,支付港幣370元,領取身份證 |
以下連結網頁將提供各人事登記處地址 :
http://www.immd.gov.hk/hkt/contactus/person-registration.html
至於曾在港工作的外傭,可以沿用以往發出的身份證。(自從1996年初,所有首次登記的外傭香港身份證,在號碼前均有W字以茲識別。而入境事務處自2009年由一月二日起開始簽發WX字頭的身份證予新抵港的外籍家庭傭工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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